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

三十坪菜園森林生態小說(二十一)



我後來出書以後,在全國的各大書店,真的大賣起來了,我在這家經銷商他們有來往的書店有五百多家,您們相信嗎?這五百多家書店不管是大的連鎖店,像誠品、金石堂、博客來、墊腳石、何嘉仁、諾貝爾、五南這種大中小型的連鎖書店,我每家都賣得很好,賣得最好的是誠品、金石堂、博客來,甚至於在菜市場、大專院校巷弄裡的小書店,在各大學的書店我都賣得不錯,等於是這五百多家的書店,我都有銷售的記錄。

像這種情況,我當時想每個月銷售個三千本,這個進度應該很快的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,而就在我在金石堂書店演講的時候,我這家經銷商的女主任帶她們全家人來聽我演講,在我演講完之後她告訴我,她已經把全國當時是五千多家的7-11接洽好,要把我的書通通鋪上去,然後要把我塑造成一位法拍屋專家,我在想書賣得這麼好,好好賣書就好了,幹嘛要當什麼法拍屋專家?我是有點回絕她的意思了,想到我們在生意場這種不說清楚的文化,我們寫書的人是很難去了解箇中的道理,簡單講,看我書賣得這麼好,就是想要拿回扣,又不明講,我怎麼知道他們的意思,結果就是不了解他們的文化,就不給我鋪貨上書店。

我第一本書定價兩百六十元,第二本書定價兩百八十元,我去印刷廠印刷成本大約一本三十五到四十五元,而我訂價兩百八,扣掉四十元,還有兩百四的空間。我一本兩百八交給經銷商是我六折168元,他們四折112元,經銷商賺一成28元,經銷商就是通路,通路賺一成,而書店有三成的空間,書店的利潤有84元,等於我作者168-40=128元,我每一本書銷售出去有一百二十八元的利潤空間,如果以當時我書銷售熱潮的情況來算,要賣到三十萬本是很容易的,而且這三十萬本是以我的第一本、第二本書來計算而已,我寫<法拍屋風暴>系列的書可以寫出七本,如果三十萬本乘以一百二十八塊錢,三千八百四十萬元是我當時賣書可以賺到的利潤,所以那時候我就計畫要去恆春開一家最炫,可以跳disco迪斯可的Pub,然後再開一家馬場,以我當時書的銷售情況,還有寫書的速度,要賺到這樣的財富是很容易的,但是我們常常是人算不如天算,如果好因善緣沒有俱足的話,要有事成就,人成就,環境的成就,事業的成就,就不容易達成。



因為我合作的這家經銷商在我書正在大賣的時候,他們公司在換老闆了,這個新的老闆上來,搞了一個很大的頭銜,只是一家經銷商的通路而已,掛個名號什麼總裁,我在想這太不實在了,而他們裡面一位女會計,竟然可以升到總經理這個職位,這個經銷商換了老闆,我整個銷售的情況都不是我可以掌控了解的。